六、學位類型劃分和積分辦法
(一)學位類型劃分與積分計算
(二)積分辦法
深圳戶籍和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均在劃分學位類型的基礎上,根據(jù)不同類型積分項目得分情況合計積分。
1.深圳戶籍兒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的居住情況和加分情況進行積分。
2.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學區(qū)的居住情況、社保情況和加分情況積分。
3.積分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若實際得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算。錄取計劃排名最后一位出現(xiàn)同分情況,錄取辦法如下:
(1)錄取計劃排名最后一位多人達到滿分100分,按各項目累計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繼續(xù)同分,錄取原則為:
①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yōu)先;如繼續(xù)同分,兒童、少年落戶深圳戶籍時間長者優(yōu)先。
②非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yōu)先;如繼續(xù)同分,社保累計時長長者優(yōu)先。
(2)積分未達到滿分100分而錄取計劃排名最后一位出現(xiàn)同分,錄取原則為:
①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yōu)先;如繼續(xù)同分,兒童、少年落戶深圳戶籍時長長者優(yōu)先。
②非深戶,居住時長長者優(yōu)先;如繼續(xù)同分,社保累計時長長者優(yōu)先。
七、公辦學校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
(一)志愿填報
1.公辦學校填報要求:報名時,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選擇所屬學區(qū)內公辦學校,不能跨學區(qū)選擇公辦學校。
2.志愿類型及填報范例
(1)大學區(qū):
2022年小一實行大學區(qū)招生學校
①坪山實驗學校、東北師范大學深圳坪山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②六聯(lián)小學、東北師范大學深圳坪山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③金田小學、錦繡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④坑梓中心小學、錦繡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⑤龍?zhí)镄W、錦繡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⑥同心外國語學校、外國語文源學校、東部灣區(qū)實驗學校、南方科技大學附屬坪山學校、錦繡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⑦坪山中心小學、第二外國語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⑧坪山第二小學、東縱小學組成大學區(qū);
⑨中山小學、新合實驗學校、錦龍小學、日新小學組成大學區(qū);
⑩湯坑小學改擴建項目(規(guī)劃名)、科悅實驗小學組成大學區(qū)。
2022年初一實行大學區(qū)招生學校
①坪山實驗學校、東北師范大學深圳坪山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②光祖中學與錦繡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③同心外國語學校、外國語文源學校、東部灣區(qū)實驗學校、南方科技大學附屬坪山學校、錦繡實驗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④坪山中學、第二外國語學校組成大學區(qū);
⑤中山中學、新合實驗學校、湯坑小學改擴建項目(規(guī)劃名)組成大學區(qū)。
在志愿填報上,如果A、B兩所學校組成大學區(qū),那么這兩所學校招生范圍內的學生,可以選擇2個公辦志愿,志愿順序由家長選擇;如果A、B、C三所學校組成大學區(qū),那么這三所學校招生范圍內的學生,可以選擇3個公辦志愿,志愿順序由家長選擇。以此類推,填報志愿時,學區(qū)內的多所公辦學校必須全部選填,按平行志愿原則錄取。
(2)單享學區(qū):只能選擇住房所在學區(qū)范圍內的一所公辦學校。
注意:家長務必提前仔細了解網(wǎng)上申請、學校初核、部門審核、錄取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子女的積分情況合理填報志愿,以免因志愿填報不合理沒有被意向的學校錄取。
(二)錄取辦法
學位申請材料審核合格的適齡兒童、少年才能參與積分排位。錄取按照“先學位類型、后積分,不同學位類型之間不比較積分”的原則進行。
1.實行大學區(qū)招生的學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規(guī)則錄取。
大學區(qū)遵循“先學位類型、后積分”,再結合志愿順序的錄取規(guī)則。如大學區(qū)范圍內有A、B、C三所公辦學校,則大學區(qū)范圍內符合申請公辦學位條件的學生須填報A、B、C三個公辦志愿,計算機系統(tǒng)將大學區(qū)范圍內所有審核合格的學生按照一類至六類的類別及積分進行總排序。在總排序基礎上按類別積分從高到低順序對每個學生所填報的A、B、C三個平行志愿依次檢索。根據(jù)學生所填報A、B、C三個平行志愿順序,首先將學生投給志愿A學校,如A學校沒有錄滿,則被A學校錄?。蝗绻鸄學校已經(jīng)錄滿,則投給B學校,B學校未錄滿則被B學校錄取;如B學校已錄滿,則繼續(xù)投給C學校。如此類推,直至各學校錄滿為止。
2.單享學區(qū)的學校,按照“先學位類型、后積分”的原則,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八、重要提示
當前仍處于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期間,請家長積極配合,做好網(wǎng)上提交資料的相關準備,并按時完成提交。如因特殊情況無法進行網(wǎng)上報名的,請及時與所申請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及招生工作咨詢點地址見文末表格。招生工作咨詢點于5月30日啟用,“材料初核”期間(6月7日-6月15日)不受理現(xiàn)場咨詢,其余時間(工作日)對家長開放,具體工作時間、截止咨詢日期以招生工作咨詢點現(xiàn)場公布的信息為準。
家長在網(wǎng)上填報的信息將直接影響最終驗核結果和學位安排,請務必確保錄入信息準確無誤;如果由于家長填寫錯誤導致審核不合格等問題,由家長自行負責。
(一)時間提示:申請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的學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wǎng)上報名、填寫志愿、拍照或掃描上傳申請學位材料原件,否則將無法參加公辦學校積分排位。
(二)申請材料提示:
1.拍照或掃描上傳申請學位材料原件至招生報名系統(tǒng)。
2.申請材料不齊的,招生報名系統(tǒng)不予受理;申請材料虛假的,何時發(fā)現(xiàn)何時取消學位申請資格。
3.在提交材料前,請家長們認真核實材料,如居住證、《房屋租賃憑證》(紅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社保等是否過期或停交。如果材料由于家長個人原因造成資料審核不合格,將無法參加積分排位。
4.申請材料審核通過,意味著具備了參加公辦學校積分排位資格條件,并不代表最終能夠被公辦學校錄取。最終是否被公辦學校錄取,由公辦學校提供學位數(shù)、學位類型及積分等因素綜合決定。
5.家長報名申請材料提交后,審核結果公示期間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審核結果期間內上傳提交復核材料。公示審核結果期內,除戶籍材料能替換更改類別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換,只能在原材料基礎上修改信息有誤部分。錯過復核申請時間,將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請。
6.對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紅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記申請學位的家庭,將核查材料的真實性及是否真實居住。使用虛假材料或非真實居住造成無法被公辦學校錄取,后果由家長自行承擔。
7.根據(j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相關規(guī)定,利用擅自轉租、互換、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學位的,將取消該學位申請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申請資格,并將相關信息報送住建部門嚴肅處理。
8.2023年申請坪山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位,以租房類別申請的,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紅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記時間需在2022年4月30日(含當日)以前。
(三)學位房鎖定提示:坪山區(qū)2022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錄取將繼續(xù)實行學位鎖定政策。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家庭申請學位,如適齡兒童、少年成功被坪山區(qū)公辦學校錄取并到錄取學校注冊報到后,將對該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學位所用住房進行學位鎖定,小學鎖定6年,初中鎖定3年。如學位已鎖定,該房屋不能被其他的家庭用于申請公辦小學或初中。
(四)民辦學校學費補貼提示: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入學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在坪山區(qū)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享受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學費補貼;就讀學校學費高于補貼標準的,由家長補齊差額。
(五)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報名提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應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但能適應特殊教育學校學習生活的智力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癥)、肢體障礙(腦癱)類的坪山區(qū)戶籍兒童、少年,憑戶口本、住房材料、出生證、醫(yī)院證明、《殘疾人證》和《接種免疫證》到坪山區(qū)特殊教育學校(坪山區(qū)坑梓街道人民西路139號,電話:0755-89459932,15118810856)報名,具體招生公告由坪山區(qū)教育部門另行公布,屆時以公告為準。視障、聽障類適齡兒童、少年請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環(huán)路138號,電話:0755-89468816)報名。深圳市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能力評估咨詢時間為5月-7月,相關要求詳見市元平特殊教育學校網(wǎng)址(http://www.szyptx.net/),咨詢電話:0755-89468832。
(六)收取兒童、少年預防接種證提示:按《轉發(fā)省教育廳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兒童、少年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號)要求,新生報到注冊時,學校需收取《深圳市兒童、少年入學入園預防接種證查驗證明》,請家長自帶兒童、少年《預防接種證》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種點查驗并開具查驗證明;深圳本地接種的兒童、少年也可在“深圳衛(wèi)健委”公眾微信號,點擊便民服務,進入打疫苗,選擇入學查驗進行查詢打印。
(七)學位申請所需材料的相關模板:請關注“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眾號,在新生入學指南中掃描二維碼下載,或在坪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官方網(wǎng)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文件下載”欄目進行下載。
本指南內容最終解釋權歸坪山區(qū)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