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5月22日訊 預付式消費作為一種“預先支付款項、隨后逐漸消費”的消費模式,由于其使用周期長,消費者與商家信息不對稱,個別經營者可能會出現(xiàn)關門、停業(yè)、實際控制人易主甚至“跑路”等情況,不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而且也給社會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5月22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公布了預付式消費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
“老賴”健身會所被約談遲遲不履行承諾
2018年9月,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下稱“市消委會”)陸續(xù)接到百宗消費者反映健之美俱樂部突然停止營業(yè),要求商家退費的群體性投訴。有的消費者反映稱“他們一聲不吭就關門,事先也沒通知我們,現(xiàn)在我的卡里面還有好幾萬塊錢消費不了,跟我情況類似的差不多有上百人,這不是明目張膽地訛人錢嗎”。
2018年10月起,市消委會約談健之美俱樂部經營者卿羅明,其書面承諾會盡快妥善解決好消費者的投訴,但事后該預付式經營者遲遲不肯履行承諾,消費者找上門時便念起“拖字經”,這樣的“老賴”健身俱樂部讓百余名“中套”的消費者焦慮不已。隨后,市消委會再次聯(lián)系經營者時,其拒絕約談,給市消委會一線調解人員吃了“閉門羹”。
市消委會支持消費者起訴讓“老賴”敗下陣來
在我國個體消費訴訟面臨訴訟難、訴訟貴、訴訟累的現(xiàn)實困境下,無良商家敢于玩“躲貓貓”,企圖鉆法規(guī)的空子,也許會嚇跑個體的消費者,卻嚇不走市消委會堅決履行支持起訴法定職責的決心。近日,市消委會支持消費者起訴的健之美俱樂部案件,被執(zhí)行人卿羅明已于2020年5月15日被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最終讓“老賴”敗下陣來。
2020年4月23日,市消委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工作職責,受理消費者投訴并接受消費者的委托,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健之美俱樂部提起訴訟,取得勝訴判決后,市消委會將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經營者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最終將預付式跑路經營者卿羅明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黑名單。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限制卿羅明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 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接下來,市消委會將繼續(xù)運用支持起訴的法律利器,對預付式跑路經營者提起訴訟,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輿論氛圍,讓失信者寸步難行。(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