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對方車主還問賀某是否私了,賀某自以為自己喝得少沒事,認為沒必要私了,對方車主便報警處理,結果,這起事故賀某負全責。
交警有話說
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第一時間要想到的應是報警等待交警到場處理,而不是尋求私了。因為沒有專業(yè)人士在場,傷患情況、經濟損失及責任認定等都難以判定,萬一協(xié)商不當,不僅不省事反而會給自己惹來更多禍事,所以出了事故還是交給蜀黍處理吧。
該事件中,賀某沒有接受私了固然應當,但酒后駕駛的罪交警也不會放過。現(xiàn)犯罪嫌疑人賀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于2018年10月15日被刑事拘留。
原本是開開心心去約會,結果卻垂頭喪氣被查獲。如今身在鐵窗的賀某一邊為自己的醉駕行為懊惱,一邊還要為自己的姻緣擔憂。
酒后駕駛 會落得怎樣的下場?
交警“官宣”
酒后駕駛相關法律法規(guī)
酒后駕駛分為兩種
一、違法行為
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酒駕);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1千元-2千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5千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二、犯罪行為
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深圳交警開展為期3個月的“平安守護”整治行動。從白天到黑夜,不管是行人還是(非)機動車,只要違法!交警必定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