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深圳新聞網(wǎng)首頁 > 深圳新聞 > 圖片深圳 > 

交警“官宣”!男子和對象第一次約會竟做出這種事……

2018-10-17 09:40來源:深圳新聞網(wǎng)

相親——互生好感

賀某自稱家里給其介紹了一個相親對象,雙方見過一次面后,就互生好感。恰逢10月14日是對方的生日,兩人便在14日晚進行第一次約會。

約會——放歌縱酒

賀某與相親對象還有其他一些朋友來到鳳凰大道旁邊一家飯店一起吃飯,自己心里非常高興。左有兄弟朋友在旁,右有準女朋友作伴,一起哄,一高興,酒!氣氛!整起來!一直到次日凌晨1點多,酒足飯飽后賀某打算開車送女方回去。

醉駕——兩分鐘撞車

賀某心想:“也就兩百米的距離出不了什么事,更何況約會后不開車送女孩子非大丈夫所為,便執(zhí)意酒后搭載女方駕駛上路,沒想到行駛至鳳凰山大道騰豐一路路口左轉(zhuǎn)彎時,出發(fā)了兩分鐘不到,車身右側與粵P牌小車車頭發(fā)生了碰撞,造成了這起兩車部分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責任編輯:何暢]

新聞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