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深圳校長職級制改革有了新進展。8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官網對直屬學校校長職級和各區(qū)二級及以上校長職級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共有371人。據(jù)了解,這是該項改革啟動后首次集中公示。各區(qū)三級及以下正、副校長的職級,由區(qū)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目前也都在各區(qū)教育局官網公示中。根據(jù)統(tǒng)計,此次深圳全市評定職級的正、副校長共1297人。
早在2014年,深圳市就提出在全市中小學校全面推行校長職級制,摘掉行政化的“官帽子”,建立職業(yè)化人才隊伍。2016年2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合市教育局印發(fā)《深圳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管理辦法》,成為深圳市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制度基礎。
校長職級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將原來戴在校長頭上的“官帽子”摘掉,建立獨立的校長職務通道和專業(yè)的職級評定標準。據(jù)了解,在過去,我國中小學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級別,實行與行政級別掛靠。全國中小學基本上都是先確定學校行政級別,然后中小學校長職務級別與學校行政級別掛鉤,套用機關行政級別。
“‘校長官員化’帶來的一個直接問題是,使校長在校際之間的有序流動遇到‘門檻’。”深圳一名教育界人士說,“過去由于校長級別、管轄權不同,不同級別校長之間,難以做到及時調整和定期流動,對教育管理造成了較大限制”。另外,校長身份比較尷尬,對學校教育的引領也不太專業(yè)。
今年4月2日,深圳市中小學校長職級首次認定實施工作會議召開,正式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會議解讀了深圳市中小學校長職級首次認定辦法,并對校長職級首次認定實施工作進行了部署。
根據(jù)《深圳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管理辦法》,正校長職務共設5個等級,自上而下分別為特級正校長、一級正校長、二級正校長、三級正校長、四級正校長;副校長職務共設4個等級,自上而下分別為一級副校長、二級副校長、三級副校長、四級副校長。
其中,特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shù)的5%,一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shù)的10%,二級正校長不超過正校長總崗位數(shù)的15%。一級副校長、二級副校長分別不超過副校長總崗位數(shù)的20%。
此次公示名單中,職級最高的是二級正校長,特級和一級正校長空缺。此次公示的二級正校長共157人,其中市直屬10人。各區(qū)中,二級正校長最多的是福田區(qū),共有32人,龍崗和寶安緊隨其后,分別有29、27人。羅湖、南山、龍華三區(qū),則分別有19、16和13人。其他各區(qū)的二級正校長均在10人以內(大鵬新區(qū)暫無)。
據(jù)悉,在校長職級首次認定工作完成后,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將按校長職級評定辦法,開展對全市一級、特級正校長等評定工作。
欲了解完整名單,請前往深圳教育網站。
【撰文】劉麗 葉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