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深圳市五方家居裝飾材料廣場冠珠陶瓷店
投訴來源:深圳新聞網(wǎng)
投訴人:李女士
投訴進度:已多次要求冠珠陶瓷按合同約定送貨,對方拖延不處理
投訴內(nèi)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于8月12日在羅湖區(qū)太寧路五方家居廣場1樓冠珠陶瓷店全款購買總價(含加工費)22213元的四款瓷磚,其中83片木紋磚(單價185元/片)要求其工廠進行水刀一開二加工為166片300*1200mm尺寸,加工費合計697元。8月18日打開包裝發(fā)現(xiàn)瓷磚起拱(即中間高、兩邊低),會導致鋪貼后地面不平容易絆腳,反饋給冠珠銷售,對方解釋說是由于其加工導致,進行二八鋪貼后可以鋪平。9月7日開始鋪磚后發(fā)現(xiàn)部分木紋磚有破損,9月12日打開全部木紋磚包裝檢查,共有22片磚有破損無法正常使用,且已鋪貼的地面仍存在明顯不平整的情況,對方表示做美縫后可以消除絆腳感;9月13日冠珠銷售來我裝修房子中現(xiàn)場核查,確認無法使用,并分析部分瓷磚是其送貨過程中損壞、部分瓷磚是工廠加工時損壞,由其重新安排加工送貨22片,并再三要求對瓷磚四角進行特別包裝保護避免運輸損壞;9月17日中午,冠珠補送22片加工后的木紋磚,現(xiàn)場收貨時即發(fā)現(xiàn)并未對瓷磚邊角進行任何保護性包裝,且?guī)缀跛写u都有破損,經(jīng)仔細挑選破損位于瓷磚底部基本不影響正常鋪貼的瓷磚僅有8片,剩余14片由其送貨員拉回未做簽收,并通知冠珠銷售換貨。自此,冠珠方面以“原加工廠不能保障加工中不產(chǎn)生破損”、“在聯(lián)系其他加工廠加工”“找不到加工廠能保障加工不產(chǎn)生破損”“僅能提供未加工的尺寸為600*1200mm的原磚”等不合理理由,多次溝通均惡意拖延,截止9月26日仍未安排剩余14片磚送貨。
投訴要求:按銷售合同約定,9月28日前補送貨14片完好的水刀加工為300*1200mm尺寸的木紋磚,并以9月17日起至送貨驗收完畢之日記停工損失賠償,每日停工損失為500元(根據(jù)該小區(qū)同戶型月租金15000元/月估算),對于瓷磚起拱導致地面鋪不平、進而需要進行美縫處理的額外工序及費用,由冠珠陶瓷承擔美縫劑(卓高水性真瓷膠)與美縫的人工費用(人工與材料合計35元/平米,按照木紋磚實際鋪貼面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