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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樂途匯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時退還消費者多扣的時長費用

深圳市樂途匯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時退還消費者多扣的時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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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讀:

投訴人:陳先生

投訴來源:深圳市南山區(qū)消委會

投訴對象:深圳市樂途匯科技有限公司

投訴要求:退款

投訴進度:調(diào)解中投訴

投訴內(nèi)容:(以下為投訴人陳先生訴稱)

本人于4月4日租用小馬用車的共享汽車,因剎車失靈造成追尾事故,無法開回AAP上指定還車點,導(dǎo)致不能結(jié)束訂單。事故后與小馬用車客服溝通,被告知會按第一次打電話給他們的時間結(jié)束訂單,并會把多收的時長費退還給本人。但目前小馬用車并沒有退還本人多扣的時長費用1450元?,F(xiàn)訴求:退1450元。

[責(zé)任編輯:田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