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讀創(chuàng)訊】(記者 詹鈺葉)今年無疑是基金“大年”,年內新發(fā)公募基金規(guī)模已破萬億元。不過,在基金發(fā)行市場如此火爆的情況下,年內仍有十余只基金未能達到成立條件,且其中多數為債券型基金。
同花順數據顯示,10月以來,有27只基金(不同份額合并統計)宣布延長募集期,其中約半數為債券型基金。記者留意到,個別債基募集期延長2個月。總體來看,年內宣布延長募集期限的新基金超過百只,個別多次延長直至募集期達到3個月的頂格期限。
若將本月公告合同不能生效的信達澳銀新機遇靈活配置混合基金包括在內,今年以來有16只新基金公告稱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產品發(fā)行宣告失敗。發(fā)行失敗的新基金主要來自于中小基金公司。
從公告看,基金公司并未明確說明發(fā)行失敗的原因,只是簡單提到“未能滿足基金備案條件”。按照相關規(guī)定,新基金應在基金份額發(fā)售之日起3個月內,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才能達到備案條件,基金合同才會生效。
此外,按照規(guī)定,募集失敗后,基金公司還要承擔一定成本,包括以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不僅要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交納的款項,還需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及銷售機構也不得請求報酬。
某基金人士表示,今年新基金成立規(guī)??涨?,在市場資金不是特別充裕的情況下,基金產品競爭十分激烈?!安煌鸸救粼谕诎l(fā)布類似產品,那么投資人必然要對比基金公司投研實力、基金經理歷史業(yè)績、產品設計等,通常來說,若產品同質化明顯,中小基金公司比較難贏過大型基金公司。”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