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幕】2021年“六一”兒童節(jié),孩子們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節(jié)日禮物——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保法》)正式施行。這部法律有哪些變化和亮點?對家庭、學校、社會又提出了哪些保護未成年人的新要求呢?
【同期】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法官助理 弓凱希
首先從條文的數(shù)量來說有所增加,從72條變?yōu)榱?32條。同時在結構方面增加了兩章,也就是政府保護和網(wǎng)絡保護,家庭保護仍然位居我們保護的首位。
【亮點一】新增“充分聽取孩子的意見”“尊重孩子真實意愿”等內容。
【同期】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法官助理 弓凱希
《未保法》就明確規(guī)定了,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要充分尊重已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真實意愿。如果這個未成年人他沒有到8周歲,但確實有表達意愿能力的話,我們也要聽取他的真實意愿。另一方面,我們在詢問未成年人時,一定要先明確告訴他,我們要聽的是他本人的真實想法,而不是父母灌輸給他的觀點。而在詢問結束之后,法官也要根據(jù)自己的內心確信審查相關的內容,有沒有可能是父母告訴他的內容。
【亮點二】首次定義學生欺凌行為,明確提出學校在學生欺凌方面的防控與處置機制。
【同期】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法官助理 弓凱希
這也其實是其中的一個創(chuàng)新,明確地將防控校園欺凌立法化,使得被欺凌的同學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它(學生欺凌)是指發(fā)生在學生之間的,而且要求主觀方面是蓄意或者是惡意。他的行為方式也不再僅僅限于肢體暴力和言語暴力,還包括網(wǎng)絡等虛擬空間中產生的暴力行為。同時它的損害后果也不再僅僅是大眾所認為的人身傷害或者是財產損失,還包括精神損害。要求學校制定完善的校園防控機制。發(fā)現(xiàn)有可能是發(fā)生欺凌事件以后,學校要積極組織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父母,對相關的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并且處理。
【亮點三】開展學校、幼兒園性教育,增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的準入資格制度。
【同期】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法官助理 弓凱希
首先明確了國家要建立統(tǒng)一的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等有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的信息查詢庫,并且查詢庫要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免費開放。在招聘相關人員時,要向公安、檢察院查詢相關的人員,是否有上述的違法犯罪記錄,如果發(fā)現(xiàn)的話是堅決不能錄用的。這個制度其實是從源頭上有效地切斷了有潛在危險的人員,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可能性。
【字幕】在預防未成年人網(wǎng)絡沉迷、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時間等方面,新《未保法》也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新《未保法》明確了國家、企業(yè)、社會、學校、家庭等各方主體責任,將構建起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護體系,共同保護“少年的你”。
記者 郎佳慧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