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這頓飯是男方邀請的,但吃到一半,男的走掉了,最后楊女士付了2萬多餐款。
真是高手過招,招招“致命”
“名媛”:點帝王蟹、和牛,喝拉菲,也就花了2萬多,第一次見面不要這樣消耗人家
“高富帥”:吃了喝了,該跑單了。
這咋說呢,雙方勢均力敵,最后“名媛”稍遜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