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12月4日訊 12月2日,公安部通報十大危險駕駛行為。1至10月,全國77.7%的傷亡事故是機動車肇事導致,其中:未按規(guī)定讓行導致的傷亡事故,占比12.24%;酒后醉酒駕駛,占比4.21%;無證駕駛,占比4.05%;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guī)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占比3.97%;逆行,占比2.50%;違反交通信號,占比2.37%;違法會車,占比2.13%;違法變更車道,占比1.86%;違法超車,占比1.72%;違法倒車,占比1.36%。
那么深圳情況如何?12月3日,“深圳交警權威發(fā)布”公布了2020年深圳十大危險瞬間,酒駕、醉駕、大車盲區(qū)、疲勞駕駛等均上榜,下面一起來看看!
十大危險瞬間
每一個瞬間,都是血與淚的教訓。
“就喝了幾杯怎么不能開車?”
“這么晚路上都沒人了,不會出事的!”
然而,結果卻是……
01
酒駕、醉駕
2020年4月15日1時28分許,陳某勛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與一輛二輪電動車發(fā)生碰撞,隨后沖撞路側鐵護欄進入人行道發(fā)生側翻,導致電動車騎行者當場死亡、兩車及護欄路燈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