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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連續(xù)63天零新增!北京一隔離點集體感染原因揭開!

2020-07-03 09:35來源:深圳新聞網

隔離時擅自外出或出現癥狀不報告

后果有多嚴重?專家說法來了

“絕大多數市民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做好個人防控,但也有個別情況發(fā)生。”北京大學醫(yī)學人文學院副院長王岳表示,有些公民不積極履行自己的法定責任,進入公共場所不主動佩戴口罩,還有些被隔離的市民在隔離期間擅自外出,甚至聚餐聚會,以及在居家隔離、集中隔離的市民,發(fā)現發(fā)熱等典型癥狀后沒有主動報告。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這些行為至少會產生3種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如果違法行為造成了他人和機構的財產損失,過錯方要對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

行政責任。如果公民沒有嚴格按照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發(fā)布的決定命令,公安機關可以最嚴重做出5到10日的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刑事責任。如果情況嚴重,可能構成刑法中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此外,編造和散布涉及疫情謠言,公安機關可以做出最高5到10日的行政處罰并處罰款,情節(jié)嚴重可以移送司法機關,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編輯:劉詩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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