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深圳一女子吃夜宵時遭陌生男子撲倒猥褻,店老板出面制止,但在男子已被控制后又猛踹其頭部。警方:店老板在已制止違法行為后再次故意傷害他人,行為過當。200元罰款綜合考慮了動機、情節(jié)、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