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但有的時候,同住一棟樓的業(yè)主卻因一點小事而大打出手,鬧得不歡而散。近日,家住南山蛇口的李小姐向記者報料,10月31日早上,因車庫過道被其他車輛阻擋。她打電話請車主下樓挪車,不料手機被對方摔壞了,自己也被打傷了。
車庫出口被堵,深圳兩車主因挪車問題起糾紛
李小姐說,當天早上8點14分,她下到車庫準備開車上班,發(fā)現(xiàn)出車通道被一輛黑色小車阻擋。她便打電話請車主下樓挪車。她表示,自己在電視臺工作,因著急趕著錄制早新聞,打了四個電話給對方車主,等待了近20分鐘,車主才下到車庫。
但車主并沒有立即挪出空位,反而因李小姐的催促起了爭執(zhí)。
通過監(jiān)控可見,當時時間為8點29分左右,一輛黑色小車停放在地下車庫過道處,身穿白色衣服的李小姐站在車前和車主理論。李小姐稱,當時她見車主不愿挪出位置,便準備用手機拍下對方車牌,通知交警處理,不料車主也從車內出來,手里舉著手機進行拍攝,并一把將李小姐的手機拍落在地,隨后,兩人發(fā)生了肢體沖突。監(jiān)控也將這一幕記錄了下來。李小姐立即報警求助。
根據(jù)照片顯示,李小姐左眼下有一塊明顯淤青的部位,她表示,這是對方用手機尖銳部反復砸她臉部所受到的傷。因為臉部受傷,目前她只能暫停工作。
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雙方因挪車問題產(chǎn)生糾紛,都受了傷。目前警方正為雙方做傷情鑒定,根據(jù)《治安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建議通過調解解決矛盾,調解達成協(xié)議后不再處罰。如果雙方不同意調解,警方將根據(jù)傷情鑒定情況進一步做罰款或行政拘留處理。
(撰文豐雷 鄧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