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黑車
經查,車上共3名乘客(分2批),均表示是通過機場的拉客人員帶上車,到了目的地分別要向司機本人支付100元車費,共計200元。司機一開始矢口否認,后在鐵一般事實面前,對自己的非法營運事實和逆行逃逸的危險駕駛行為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