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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額罰息”能否退出江湖

“全額罰息”能否退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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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推出銀行卡糾紛審理新規(guī),此份征求意見稿,可以說對持卡人相當友好,特別是廣為持卡人所詬病的“霸王條款”全額罰息,有望退出歷史舞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推出銀行卡糾紛審理新規(guī),此份征求意見稿,可以說對持卡人相當友好,特別是廣為持卡人所詬病的“霸王條款”全額罰息,有望退出歷史舞臺。

所謂信用卡全額計息,指持卡人未全部償還賬單欠款時,應該按照賬單全額(既包括欠款部分,也包括已還款部分)為基準計算罰息。比如信用卡消費1萬元,即使只有1元未還,銀行仍按1萬元收息。

現在問題是,消費者與銀行所簽署的辦卡合同里,就包含全額計息的條款,只是對這種不公平的格式條款,很多人可能并不知曉。萬一不幸碰上了,鑒于損失金額不多、維權成本太高,多數人一般也只能自認倒霉。盡管多年來廢除全額罰息的呼聲從未間斷,但實現情況不容樂觀。在業(yè)內,全額罰息到底是霸王條款還是國際慣例也不乏爭議。

此前,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主持人李曉東認為建行信用卡“全額計息”的規(guī)定不合理,將建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銀行該規(guī)定無效,退還利息。李曉東一審敗訴。前不久,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為建行全額計息的規(guī)則計算的賠償數額過分高于持卡人違約造成的損失,透支利息即違約金應予以適當減少,于是撤銷一審民事判決,要求建行北京分行返還多扣劃的253元。

在當前商業(yè)銀行競爭不足、客戶處于弱勢、社會信用基礎薄弱的情況下,信用卡全額罰息的霸王條款顯得不合時宜,早該壽終正寢。而要避免因全額罰息的格式條款與消費者發(fā)生不必要的紛爭,銀行業(yè)應有所作為。一方面,銀行自身首先要盡到充分告知和提醒的義務,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避免極端個案的發(fā)生;另一方面,滯納金的收取要符合實際,不能搞“上不封頂”那一套。消費者違了多少約,就承擔多大程度的責任,不能附加過多不公平的違約責任,這應是履約的基本前提。

最高法擬出臺司法解釋,一直備受爭議的“全額計息”有望被打破,此舉不僅維護了消費者權益,也警示了銀行,還能鼓勵消費者維權。從長遠來看,銀行業(yè)要想釋放活力、健康發(fā)展,必須破除利益格局、強力加以革除。期待法律更加完善,盡快出臺強制性措施,來約束銀行不當獲利行為,保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責任編輯:朱琳]